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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六月 03, 2008 12:41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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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|
內容 |
linsr 訪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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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主題: 數位監視系統錄影取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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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縣警察局交通隊從97年起陸續啟用數位監視系統錄影取締
可以上網查詢網址如後//60.250.98.214/
針對 "闖紅燈" 、 "紅燈超越停等線停車" 、 "跨越雙白線" 、 "機車行駛快車道"、"未繫安全帶"、"未依規定轉彎"以及特定路段"未依規定使用頭燈" 等7大項E化數位固定桿逕行舉發
大家最好還是養成遵守交通規則來行車
除了節省荷包的支出外大家都安全
版主回覆:
謝謝linsr兄提醒。
以前的認知,"依規定使用頭燈路段"只是實施勸導而已,一疏忽就忘了開大燈。這麼說來,應該不只是新烏路,台北縣很多路段都有規定要開頭燈,例如八堵至瑞芳的省道,也都應該要注意及確實遵守交通規定,以免受罰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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