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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 十二月 22, 2007 1:34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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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|
內容 |
大山豬
註冊時間: 2007-10-21 文章: 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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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主題: 再續雜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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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ny兄那時年記已大到要默寫蔣公遺囑。
這我倒沒印象了。
可能因當時我年記還太小,沒有背遺囑能力。呵呵,因此逃過一劫。
只記得師長要求我們上下課都要肅靜,不可嘻哈玩笑。
但對正值喜愛嘻鬧的同齡小朋友而言,也算是酷刑了,呵呵。
版主回覆:
默寫遺囑應是當時各中學必考的科目。
分數低或錯字被打,則應是各校各個老師管教方式不同。
我國中印象最深刻是地理老師,拆教室學生坐椅的板子打學生手心,
地理小考60分以下,1分打1下,手掌打得紅紅腫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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