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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 四月 30, 2007 11:48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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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|
內容 |
大山豬 訪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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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主題: 致:a/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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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:版主,報歉。我的留言似已引起其他訪客不快,麻煩請將上三留言及本留言刪除掉吧。如也有對你困擾到。再三說失禮、失禮。
To:a/4,一、你不具名、語焉不詳留言,實無必要。二、此留言版非你所開,無權干涉他人談論內容。
版主回覆:
大山豬兄,別誤會,我本意是說你寫得很傳神,我在讀留言時,彷彿也親臨現場。a/4兄或許也是此意,只是語焉不詳而已。既然語焉不詳,那就將該留言刪除,但大山豬兄分享經驗的留言則不宜刪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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