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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十一月 09, 2010 6:51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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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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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一下! 訪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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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主題: Re:[台北新店].和美山(碧潭山).渡船頭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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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,回應一下!
突然心裡一個念頭閃過,tony兄把未向公所申請即進入瑠公圳石硿的過程公布,我有兩個想法:1、若公所有人看到這篇文章,那位婦人恐怕會很尷尬。2、爾後大家恐怕會如法泡製,造成當地居民困擾吧!
以上拙見,見諒!
版主回覆:
謝謝。這位婦女並非偷偷帶我去參觀,而是當庭廣眾公開說的。
以我個人的看法,能否參觀石硿,決定權其實是在開天宮,而不是新店市公所。從鑰匙由開天宮保管即可知。而開天宮的顧慮,我也能夠理解。
舉例來說,假設你家的五樓有古蹟,若開放遊客自由參觀,則遊客爬樓梯時會經過二三四樓的房間門口(開天宮的情況就是如此),你當然不希望讓遊客可以自由進入,萬一家裡遭竊怎麼辦?所以僅答應由市公所核准申請的個案才讓他們進家門參觀(畢竟這是政府核定的古蹟,不能完全拒絕參觀或觀摩)。有一天,有一個名叫Tony的人來到你家門口,想進你家參觀古蹟,你剛好有空,覺得無妨,就讓Tony進門來參觀,如此而已。市公所怎麼會有意見呢?改天若有人想如法泡製,要求進你家參觀,你不同意,這是你的權利。別人又能怎樣?難道他們會在你家門口抗議說:「Tony可以進去你家,為什麼我們不可以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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